在汉城奥运会前夕,我北海舰队在北部沿海进行大规模训练,在演戏结束以后一艘3231鱼雷艇发生了叛逃,最终造成船上6名船员的牺牲,随后潜逃到韩国,但最终还是没有办法逃脱法律的制裁,以叛国罪、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下面一起来看一看。
北海舰队事件
北海舰队事件又被称为3213鱼雷艇事件,指的是1985年3月21日下午,北海舰队3213号鱼雷艇发生叛逃事件,事件造成6名艇员牺牲,2人受伤,叛逃者驾驶3213号鱼雷艇奔赴韩国,最终在中方的交涉下,叛徒被韩国遣返。
北海舰队事件经过
1985年3月21日下午,北海舰队快艇第1支队第61大队(实为71大队4中队)3213号鱼雷艇(37016部队53分队)作为指挥艇,连同其他5艘快艇出青岛军港前往黄海海面进行训练,演习于7时20分结束。
在另外五艘鱼雷快艇相继返航后,殿后的3213号鱼雷艇上,电讯兵杜新立从艇上的枪柜中,取出一枝冲锋枪与一把手枪,然后将枪柜上锁,再将手枪交给电航兵王中荣,自携冲锋枪奔上甲板,随即朝着操作室射击,代理艇长张晓生首先牺牲,接着杜新立又陆续射杀在操作室中的五名其他干部,副艇长张维功及轮机长曲振波则受伤幸存。其他船员听到枪声纷纷躲避,后来集体被杜新立押至船舱。
两人控制住3213号鱼雷快艇后,便操艇调头,朝韩国西海岸高速前进。杜和王轮流负责驾驶与监视舱中艇员。鱼雷快艇航行了九个小时后,油料已尽,即随波漂流到韩国水域中的小黑山岛,在海中随波漂流的过程中,杜和王曾发射了一枚照明弹,但到了第二天(22日)上午11时左右(以下为汉城时间)才被韩国渔威六号渔船发现。
北海舰队事件判决结果
杜新立与王中荣被遣送回国后,经军事法庭审理以叛国罪、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。
北海舰队事件船员
当时艇员共19人,除杜王两人外
牺牲者--
孙世忠,40岁,支队副政委
徐惠友,40岁,支队副队长
刘云正,30岁,艇教导员
张晓生,28岁,副艇长、代理艇长
王何龙,28岁,水手长
朱长军,22岁,电讯长
受伤者--
张维功,24岁,副艇长
曲振波,25岁,轮机长
其余--
高志明,26岁,枪炮长
张福军,23岁,轮机军士
贾培珠,22岁,轮机军士
李光申,21岁,雷达兵
崔王龙,22岁,水兵
韩文峰,22岁,水兵
高建聚,21岁,水兵
唐爱民,20岁,水兵
崔久松,19岁,水兵